远也

笨蛋情诗

兽化世界 

*

心软小狼崽和笨蛋萨摩耶的初恋情诗。 

01. 

刘耀文回家时总是会路过一个修车铺子。

 

铺子不大,被一排豪华的专卖店挤到巷道的角落。铺子很破,门牌不知道是不是十几年没换了,已经被风吹出了几个窟窿,劣质的布料就那么随意耷拉着,摇摇欲坠。

 

很少有人会涉足这个铺子,刘耀文甚至怀疑这里根本没有人在了。

 

但其实他注意到这个小铺子是因为一只萨摩耶。

 

放学路上,他与那些食肉动物们分开之后会独自走进这条街,很多次,他远远朝里望,就会看到那只小萨摩蹲在铺子前,两手撑着头,望着天,不知道在想什么。

 

他注意到这只小萨摩跟他遇到的每一只都不一样。其他的萨摩耶以纯洁又光亮的毛发为傲,每次交谈时说到他们的尾巴,他们总是洋洋得意,说这世界没有一种动物的毛发能像他们一样蓬松柔软,就连那群暗自较劲的白狐狸也不例外。

 

可这一只……刘耀文眯起眼睛,突然觉得这只小萨摩脏兮兮又打结的大尾巴实在是可怜。

 

他是无家可归吗?或许,他就住在这个铺子里?那他怎么生活?有人会照顾他吗?

 

一系列承载着悲悯和同情的想法出现在一只冷血食肉动物的脑袋里,他跟最要好的朋友黑豹说起这件事,黑豹甚至还嘲笑他,说你一头狼管这些干什么?还是说你想把那只萨摩拐来吃了?

 

刘耀文被他说得哑口无言,不过后来想想,黑豹说得也对。这确实跟他没什么关系,只是每次放学都会路过那里,他有点好奇而已。

 

可这种想法并没有持续多久。

 

因为他被那只萨摩耶跟上了。

 

不知道这周第几次,他看到小萨摩耶怯生生地跟在他身后,一开始他还以为是顺路,后来好几次都一路跟到了他家门口。刘耀文觉得疑惑,回头看的时候小萨摩就躲进大树后面,等他回过头去再悄悄地跟上。

 

终于,在一个阴沉沉的乌云天,是刘耀文先忍不住了。

 

他趁小萨摩还没有反应过来时快速回头,然后捏住了反应过来想要跑开的小狗的后颈,无论萨摩耶怎么挣扎都无法从一头狼的手里逃脱。

 

“你为什么一直跟着我?”

 

小萨摩浑身脏脏的,小脸上也沾满了尘土,可通过那双漂亮的杏眼,刘耀文依然能判断出来这是一只漂亮的萨摩耶。

 

小萨摩似乎被吓坏了,被捏住了脖颈也不敢说话,一双眼睛无辜里装着恐惧。

 

没办法,作为一头狼,刘耀文的压迫力还是太强了。

 

可是令刘耀文没想到的是,这只萨摩耶在呆了一阵后,用他颤抖着、脏兮兮的小手,慢慢地牵起了刘耀文垂在身侧的手。

 

“我想跟你回家。”

 

刘耀文愣了一下,接着冷脸问,“理由?”

 

“理由是……我喜欢你。”

 

02.

 

狼崽捡到了一只小萨摩。

 

这听起来有点荒谬,可是这确确实实发生在了刘耀文身上。

 

“因为……喜欢你。”

 

喜欢他?

 

刘耀文想不明白,他们见过吗?这段缘分是什么时候出现的?况且他这头狼在学校里无恶不作,打架抽烟喝酒样样不落,凶神恶煞的样子赶跑了不少追求者,这只萨摩耶喜欢他什么?

 

浴室里淅淅沥沥的水声扰人心绪,他又想起萨摩耶抱着他的胳膊,虽然很害怕,却依然一点一点靠近他,用温热的体温贴近他的手臂,无辜又颤抖地说他喜欢自己。

 

然后他鬼使神差地把人带了回来,先把萨摩耶推进浴室里让他洗了个澡,而后又一个人窝在沙发里,试图理清脑子里乱糟糟的事情。

 

直到卧室门被推开,穿着宽大睡衣的萨摩耶出来,刘耀文没忍住回头看了一下。

 

那些污垢被冲掉,露出小萨摩原本白皙水嫩的皮肤,一双杏眼眼尾垂着,整个人又漂亮又无辜。刘耀文还是第一次这么直观地知道,原来萨摩耶真的这么好看。

 

萨摩耶看到他后也不顾还没擦干而湿淋淋的发丝,啪嗒啪嗒跑到刘耀文身边,略显犹豫却又热烈地挽住了刘耀文的胳膊。

 

刘耀文被这动作搞得发懵,在萨摩耶靠近的那一刻,他甚至觉得自己使用了多年的沐浴露的味道变了一个调,不客气地挤进鼻尖,让人又迷糊又晕眩。

 

“你……你叫什么?从哪来的?起码给我个名字吧?”刘耀文试图推开窝在他怀里的小狗,可感受到推拒后的萨摩耶露出了一副可怜巴巴的模样,他又不忍心地任人抱着。

 

“我叫宋亚轩,是一只萨摩耶。”

 

“……我知道,我的意思是你跟着我干什么?”

 

宋亚轩有些不太明白,刚刚他好像把理由告诉狼崽了,但他很善解人意,又认真回答了狼崽一次:“因为喜欢你。”

 

刘耀文彻底不说话了。

 

其实他还有很多想问的,比如你从哪里来,你家人呢,你现在有地方住吗,还是住在那个铺子里。

 

但是他都没问。因为这几句“喜欢”太过突然了,饶是见多了表白场面的小狼也没反应过来。

 

他努力忽略耳朵上升腾的热气,最终咬牙推开了宋亚轩,而后头也不回地进了浴室。

 

 

 

狼是群居动物,但是刘耀文有点不一样。

 

他不喜欢跟家里那群亲戚一起住,因为规矩很多,他是只不喜欢被束缚的狼。于是他在初中的时候就搬离了家族,为此跟作为狼王的父亲大吵了一架,还是老妈拦着才不至于跟家族断了联系。

 

现在他一个人租房子在别的城市住着,妈妈一个月打来一次生活费,不算太多,但养活自己绰绰有余。

 

不过……

 

刘耀文不知道小狗喜欢吃什么,但两人都是犬科动物,吃的东西应该也差不多。于是他准备了一盘猪肉一盘牛肉,端上饭桌后,自己还没来得及夹一筷子,宋亚轩便风卷残云,不肖多时两盘肉便被席卷一空。

 

刘耀文:“……”

 

吃得腮帮鼓鼓的小萨摩餍足地笑了,等咽下嘴里那点后才注意到脸已经黑下去的狼崽。他瞬间蔫了,对着手指委屈巴巴地解释:“我……我不是故意的……我太久没吃饭了,一不小心就……”

 

刘耀文皱眉,打断他,“太久没吃饭了?什么意思?”

 

也许是真的怕刘耀文生气,宋亚轩讨好地凑近,两只白白的小手拉了拉狼崽的袖口,“从孤儿院出来后,就一直吃不饱。”

 

“你是孤儿,之前是在那个修车铺住吗?”

 

“嗯,算是吧,从孤儿院跑到这里就一直跟着修车铺的奶奶。奶奶对我很好,可她那天去世了。”

 

刘耀文突然明白了小萨摩耶为什么一直在修车铺门前望着天了,他望着宋亚轩垂着眼委屈的模样,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只是觉得有点难过。

 

他向来不太擅长处理这种会支配行为的情绪,等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已经伸开双手了。

 

小萨摩耶好像呆了一下,而后毫不犹豫地冲进了他的怀抱。

 

白绒绒的大尾巴摇得起欢,宋亚轩窝在刘耀文的怀里,大声说了句:“好喜欢你。”

 

03.

 

萨摩耶跟所有小狗一样具备着超强的黏人属性。

 

刘耀文习惯了独处,身边乍一多个人还真的有点不习惯。

 

尤其是早上起来的时候。他租的房子有两个房间,一个主卧一个客房,本来那个客房已经给宋亚轩收拾好了,可每天醒来的时候宋亚轩都不会老实地在自己床上,而是在刘耀文的被窝里。

 

刘耀文本来就睡眠浅,半夜被这只小狗拱起来,半梦半醒之间下意识把宋亚轩搂住,接着早上起来又被他吵醒。

 

“几点了?”

 

“七点。”

 

刘耀文掀开被子看了一眼缩在他怀里一眨不眨看着他的宋亚轩,面对那红红的眼尾和樱桃般粉嫩的水唇,他心里真是有苦说不出。

 

两人差不多都在青春期,他还是个欲望极强的食肉动物,这漂亮软软的小笨蛋在自己怀里动来动去,又香又甜的,他都有好几次怀疑自己会忍不住一口把他吃掉。

 

但是理智还是及时终止了那邪恶的想法。

 

刘耀文无奈地叹口气,抓着宋亚轩的尾巴把他提溜出去,“你怎么又进来了。”

 

被捉住命运的尾巴的小狗一脸无辜:“晚上冷。”

 

现在大夏天的,鬼才信你。

 

 

 

宋亚轩的饭量很大,可能之前是真的被饿着了,现在每天早上都要吃好几块鱼,喝好几杯牛奶。每一次都吃得狼吞虎咽,刘耀文得在旁边时刻准备着纸巾,然后抓住时机给吃得到处都是的小狗擦擦嘴。

 

不仅这样,宋亚轩还很会装可怜。

 

刚到家里的那几天对哪里都好奇,偶有磕碰把花瓶砸了,把书架弄倒了,狼崽来之后就使出美人计,抱着他撒娇,一边撒娇一边委屈地哼哼,他这样子,刘耀文就算是有满腔怒火此时也被这柔软浇灭了。

 

更过分的是他从来不会掩饰自己的情绪。

 

刘耀文不理他的时候就会难过得撇嘴,看到刘耀文换衣服会露出渴望的眼神,哪一天刘耀文又给他买了很多小零食他就会很高兴地垫起脚来往狼崽脸上亲一大口。

 

刚开始狼崽还害羞至极,后来发现这是宋亚轩表达喜欢的方式,不让他这样做就会难过得哼哼后,刘耀文也便习惯了。

 

其实让萨摩耶开心很简单,一个是很多的零食,一个是帅气的狼崽。

 

蛮好,就是挺费钱的。

 

 

 

刘耀文在出门前还在对着余额发愁,照这么下去,他这一个月生活费是真的不够养两个人的,可又不好意思跟家里开口要,毕竟他老爸在他走之前还说以后狼族跟他再也没有关系。

 

蛮中二的。

 

可是想想也有好久没回家了,妈妈也一直给他打电话,说很想他,爸爸都是说气话,实际上也很担心他。

 

刘耀文收拾好书包,回头瞅了一眼正在眼巴巴地盯着他看的小萨摩。

 

小萨摩看到他回过头来就露出一个傻傻的笑容,好像跟他对视是一件令人无比愉悦和满足的事。

 

刘耀文紧了紧书包。

 

嗯,确实该回去一趟了。

 

刘耀文收回目光,尽量避免感受到脸侧升高的温度,出门的时候回头嘱咐,“别乱跑,我晚上回来,家里有电视也有书,无聊的时候就看看,听见没?”

 

听见他要走,宋亚轩瞬间蔫了,露出一副恋恋不舍的模样,“哦……”

 

刘耀文:“……”

 

操,不能心软。

 

“我晚上就回来。”

 

04.

 

学校里,猫头鹰老师在讲台上喋喋不休,黑豹那一群食肉动物在后排闹得正欢,却没有一个人敢制止。

 

自然界不公平的弱肉强食法则依旧在动物城的角角落落存在着,这些强悍的食肉动物能成为学校的刺头也不是没有原因的。

 

刘耀文没加入这场闹剧,以往他还能跟着附和两声,今天却一点也没参与。那些喧闹的窃窃私语和老师喋喋不休的讲课声似乎都被一个透明的屏障隔绝了,现在他的脑子里一片空白,偶尔会闪出几幅不同的画面。

 

而这画面里所有的主人公都是同一只小狗。

 

刘耀文觉得自己要疯了。

 

在第四十三次驱赶画面失败之后,他不得不承认,自己现在很想见到那只小狗。

 

“哥们,最近叫你都不出来,干什么呢?”

 

话题不知道什么时候引到了他身上,刘耀文回过神,漫不经心地回了句,“家里有事儿。”

 

之后无论黑豹怎么问他都不肯多说一个字。

 

到了晚上放学,下课铃声刚刚响起,刘耀文便拿着包往外跑,就连老师喊他都没听见。

 

他快步往门口走着,心里慌得不行,总觉得自己出去一天把宋亚轩一个人独自扔在家里,那只小狗会偷偷掉眼泪。

 

他最怕那个笨蛋哭了,一哭他就又慌张又心疼。

 

可离学校门口还有几米的时候,他又愣在原地。

 

他看见原本应该在家里老老实实呆着的宋亚轩不知道什么时候到了学校,在看见他时,那两只软弹的耳朵动了动,一双眼睛里亮起了星星,整个人飞快地跑了过来。

 

“抱抱!”

 

刘耀文也顾不得小狗这么大的阵仗引起多少人围观了,他手忙脚乱地接住往他身上扑的宋亚轩,拖着屁股把人抱稳后才松一口气。

 

“你来干嘛?不是让你待在家里吗?”

 

宋亚轩搂着狼崽的脖子,不满地哼哼道,“你好久都不回来,我想你。”

 

狼崽又因为这句话脸红了,他把小狗放下来,拍拍宋亚轩的肩膀示意他快走。

 

“回家。”

 

 

 

刘耀文在周五的时候订好了回家的票。

 

这趟旅途不算近,坐高铁也要两个小时,他怕路上出什么事故,所以一开始并没有打算把宋亚轩带上。

 

但是就在出发前一晚收拾行李的时候,小萨摩耶化了原型,爬在刘耀文的行李箱里耍赖,委屈得耳朵都成了飞机耳。

 

“汪汪汪!”

 

“我就去一天,马上就回来了。”

 

“汪汪汪汪汪汪!”

 

“没有不要你,我肯定回来,你放心好吗?”

 

“汪汪汪……”

 

“停,不准哭,带你去。”

 

“汪!”

 

最终还是没抵住这家伙耍赖皮,刘耀文一手抱住小狗,一手在手机上倒腾,又多买了一张票。

 

多了只笨蛋小狗,本以为这趟旅途会更累。可是刘耀文没想到,也许是童年那些不好的经历一直在折磨着宋亚轩,他们一起到人满为患的高铁站时,小狗一直缩在他的身后,尾巴夹起来,耳朵时不时抖一抖,似乎一点点风吹草动就能击溃他的心理防线。

 

刘耀文看得心疼,也顾不得隔壁牛大妈那鄙夷的目光了,一路上把宋亚轩抱在怀里,用手轻轻地拍他后背,“别害怕,我在呢,一会就到了。”

 

小狗眨起无辜的眼睛,泪汪汪的,“你不会丢下我,对吗?”

 

狼崽摸了摸那两只手感很好的小耳朵,“对,我陪着你。”

 

05.

 

不过好说歹说,安全抵达。也许是因为他那句话,宋亚轩身体不再抖了,但由于换了个新环境,宋亚轩还是不适应,还是保持着很高的警惕。

 

直到到了一处宅邸。

 

好久没回家,门口的保镖都换了好几趟了,刘耀文拎着大包小包被拦在门口,还是打了个电话那些人才知道这是少爷。

 

他们忙把刘耀文迎进去。

 

考虑到宋亚轩怕生人,刘耀文在进去之前叫来了一个阿姨,让她好好照看着宋亚轩,带他去家里的花园玩。宋亚轩抓着刘耀文的袖口不让人走,泪汪汪地控诉刘耀文说话不算话,又要丢下他。

 

狼崽没办法,抱着人耐心哄了十几分钟小狗才答应。

 

嗯,喜欢他就要做一只善解人意的听话小狗。

 

宋亚轩去玩了,刘耀文这才得空去见父母。

 

 

 

几年没回去,妈妈看到他的时候都吓了一跳。

 

意识到儿子真的回来后又哭得梨花带雨,拉着刘耀文看了好久,一边哭一边说又瘦了,是不是在外面吃得不好啊,回来妈妈养你。他爸大概也是真得想他了,这次难得没挤兑他,只是默默地看着他,最后很小声地说了一句,瘦了。

 

刘耀文第一次被这样对待,还真是有点不习惯。

 

不过出门在外这么久,还是很想他们的。

 

于是他坐下来牵起妈妈的手,一家人寒暄了很久。

 

等到想起小狗的时候已经是快一个小时过去了,刘耀文鸡胸肉饼干吃到一半,心想坏了,这么长时间没出去,宋亚轩大概等急了。

 

他慌忙起身,找了个要去厕所的理由就跑了出去。

 

天色已暗,偌大的花园里空荡荡的。刘耀文试着叫了几声,可原本听见他声音就会开心跑来的身影没有出现。

 

刘耀文隐隐约约觉得不太对劲,他慌忙找到嘱咐过的那个阿姨,就听阿姨一脸苦恼地跟他说,“那只小萨摩玩着玩着就来找我,要我带他去后面那条小路上,我就陪他去玩了一会奥。可不知道为什么,小家伙怎么都不肯走,都快到晚饭时间了,我还得准备饭菜呀,就嘱咐他别乱跑,自己先回来了。现在大概还在那吧!”

 

不等阿姨问起,刘耀文拔腿就往小路跑去。

 

那条小路是狼家宅邸和外界的交错地,藏在公园后的树丛里,很隐秘,刘耀文小时候就经常从这偷偷跑出去跟他的朋友们玩,没少被他爸抓住,而后狼尾巴上的毛都被打下来一簇。

 

他冲过去,气还没喘匀就想张嘴喊宋亚轩。

 

可还没喊出第一个字,他便看到一个漂亮的白色尾巴。

 

宋亚轩正坐在小石头上,望着天,两手拖着腮,不知道在想什么。就像刘耀文第一次见到他的那天一样,他坐在修车铺前一个人发呆,路过时勾起了刘耀文很久都没有过的好奇心。

 

那时候刘耀文觉得他很孤独,很傻,可再次看到这幅场景的时候却觉得很可爱。

 

他悄悄走过去,趁宋亚轩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揉了揉他的脑袋。

 

“在干嘛呢?”

 

宋亚轩转头,看见是狼崽后,嘴角扯出来一个傻傻的笑,两手伸开要抱抱。

 

“在想你。”

 

“想我?”刘耀文自然地抱起他,然后两个人一起坐在小石板上看黄昏。

 

“嗯。我第一次喜欢上你就是在这里。”

 

“什么?第一次在这里?”

 

刘耀文有点讶异地看向小萨摩。

 

“嗯。那天我被很多鬣狗欺负,你从那里来,救了我,还给我饼干吃。”

 

宋亚轩指向通往花园的小路,眼睛亮着星星,语气里是掩饰不住的开心,仿佛他说起的不是一个普通的小狼崽,而是他顶天立地的小英雄。

 

刘耀文循着他手指的方向看过去,夏季花园里百花齐放,橘黄色的黄昏给她们晕上一层柔软的光辉。

 

他既吃惊,又突然有种说不清的难过和愧疚。他本以为两人初见只是在修车铺前,却没想到已经过了这么久这么久,而他回想很久,却依然不能从哪一帧记忆里找出这件事。

 

宋亚轩是怎么忍受那灰暗的童年的?又是怎样跨越千里找到他那里去的?他无从知晓,只知道跟宋亚轩相处的每一分每一秒,这个笨蛋都在真诚又热烈地爱着自己。

 

他紧紧抱住他的小狗,问,“宋亚轩,你上次是不是说喜欢我。”

 

“嗯,我一直喜欢你。”

 

“我现在想跟你说,虽然你很笨,是个小笨蛋,但我也是喜欢你。”

 

“很喜欢你,特别喜欢你。”

 

这次不等小萨摩反应,狼崽把最真诚又最温柔的初吻送给了他。

 

这首笨蛋情诗,就以热烈的初吻作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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